第两百三十二章 审判走狗-《红色警戒之民国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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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台下的群众看到第一个犯人后,一时间都愤怒无比,就算犯人的头发微微的遮挡了面容,但还是直接被认了出来。

    “这不是那只摇尾巴狗,人称的李狗蛋吗?现如今看起来,人了,还知道把头低下去。你在做别人在看,都一笔笔给你记着,今天就是跟你算账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这个家伙,化成灰我都认得他,当初我的商品就是他带着一群狗腿子去封的,就因为我不交孝敬。我的这条腿就是在封店时,被他给打瘸的。”一个中年人死死盯着走上审判台的犯人,摸了摸瘸腿,恨声说道。

    “这回看你怎么嚣张,当日本人的狗,现在是该他倒霉了。也不知道要判个什么罪。”

    “台湾最大的败类,比日本人还坏,除了会欺压同胞,你他娘的还会干些什么?”

    “渣滓中的渣滓,日本人在垃圾,也比不上你可恶。你他吗的根本不是人,把你比成狗都侮辱狗了。最少狗还知道忠诚。”

    “肃静!”主审率先站起来对麦克风说道:“今天奉中华帝国皇帝陛下的谕令,开始审判那些在中华大地上犯下种种罪行的战犯、外籍侨民和华人败类,本着公正、公开的准则,我们保证不会冤枉一个好人,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。审判中将以帝国宪法为依据,公正有效。本次审判为最高审判,审判后,不能上诉。”

    之后是一个华人陪审拿起一份资料对着麦克风念了起来:“犯人李金龙,于1920年担任台北华裔警察以来,利用职务之便,仗着日本人的撑腰。欺压同胞,犯下了滔天罪行。八年内,共迫害了357名台湾华人,致伤致残者更是达到了千人。敲诈勒索华人财产,利用职务之便,常常欺压华人合法商家,以牟取暴利,种种行径令人发指。被告是否承认以上所述的罪行?”

    “我认罪。”站在被告台上的李金龙有气无力的说道。

    经过麦克风,他们的声音远远的传出去,整个广场上都能很清楚的听到。就是周围那些居民也都能听得很清楚,现在广场四周,很多人都站在楼顶看着远处广场,他们都没有领到门票,或者门票的时间还没有到。就算看得不是很清楚,但光看那场面,他们就已经很满意了。

    “根据中华帝国宪法第……规定,现在判处李金龙死刑、缓刑五年执行,缓刑期间李金龙必须用劳动来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赎罪。没收个人全部财产,终身剥夺帝国公民的任何权利。对上述判决犯人李金龙可有异议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还是有气无力的回答,这个答案并没有出乎他的预料。接到那份通知书时,他就知道了这个结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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